本着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对于2007年度终期“优秀学员、学干”评选活动,特制订以下具体评选办法。
一、评选条件
1、所有长期班的在校学员。
2、学习勤奋刻苦,各科理论及认证成绩均为班级前列。
3、能够团结同学,乐于助人,积极参与集体活动、并有突出贡献。
4、尊敬师长,严于律己,模范遵守校纪校规。
5、热爱生活,积极向上,得到同学认可。
二、评选程序
1、班主任根据评选条件,提名或在班级内进行公开的投票选定5名学员,并将其个人资料整理上报评委组。
2、评委组经过综合评定后确定30名学员,并通过评委调查、商定的方式确定最终奖项。
三、奖项设置
1、特等奖(卓越奖)1名:奖金、荣誉证书
2、一等奖(俊杰奖)1名:奖金、荣誉证书。
3、二等奖(精英奖)2名:奖金、荣誉证书。
4、三等奖(英才奖)5名:奖金、荣誉证书
5、优秀学生干部奖(贡献奖)5名:奖金、荣誉证书
6、优秀学生会干部奖(最佳社团奖)3名:奖金、荣誉证书
7、最佳进步奖5名:奖金、荣誉证书
8、鼓励奖若干名:荣誉证书
四、评委组成员
组长:商志强
成员:江凌峰、陈洋、郑向诚、司胜东、汪骐、韩松、张中莉、潘春燕
五、评比时间
1、各班级评选结果于12月20日上午前上报到教务处。
2、整个评选活动于十二月底完成。
学生处/教务处/督察办
2007-12-10
